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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婚姻不幸福,因此我愛上了另一個男人發表時間:2016-04-23 14:13 來訪者 我們的婚姻存在四年的時間,這段婚姻可謂是名存實亡。在婚內我愛上了別人,我承認這是不道德的表現。可我沒有越過那道防線,只是曖昧從未發生身體的接觸。我總結了一下自己的婚姻,如同行尸走肉,只是各自在履行著義務而已:贍養老人,撫養孩子等,日常生活中,除了正常的交往,幾乎沒有夫妻間的親密。冷漠到連陌生人都不如,婚姻生活不如意,我內心越是不得安分。
南寧心翔心理咨詢師回復: 等待是一個漫長的過程,無論結婚還是離婚,對于這樣一個承諾,根本不可行。結婚四年,你們的年紀應該不大,選擇應該更多一些。你認為和現任老公在一起是一種折磨,而和別人在一起談情說愛很幸福。而你們并沒有在生活中有過交集,只是彼此的精神糧食,若有一天涉及到生活中的瑣碎事情,你能保證你們還會有那份耐心,繼續談情說愛嗎? 注:本案例已經過技術處理,請不必對號入座,轉載請說明出處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