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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歲男孩因畏懼懲罰殺死6歲女孩:嚴懲,是最令人絕望的教育發表時間:2019-07-26 11:10 前幾天,一則關于“熊孩子”作惡的驚悚新聞,引起熱議。
6歲女孩彤彤前往離家不到100米的親戚家中,與從小玩到大的12歲哥哥玩耍。打鬧中,她不小心從木架子上掉了下來,頭部著地昏迷了。
正常情況下,同伴出了意外,孩子會先嘗試自己處理,處理不了就找大人幫忙。然而,哥哥的反應卻出人意料令人心驚:
他用木板擊打女孩頭部致其死亡,再將其丟棄到村子廢棄已久的土房里。 彤彤失蹤后,家人四處派發尋人啟事并報警,肇事男孩的罪行很快浮出水面。在警方的案情通報中,有這么一句觸目驚心的話: 害怕女孩醒來告狀,害怕遭受家長責罰,竟成為不惜殺死兩小無猜有血緣親情妹妹的理由。如此深刻的恐懼,孩子平時犯錯時,懲罰是有多嚴厲。
犯罪心理學教授李玫瑾曾說:“孩子的問題往往是成年人的問題,每種異常行為的背后,一定與家長的教育方式有關。” 孩子犯錯,父母懲戒,是希望孩子吸取教訓不要再犯。 只是,嚴厲的苛責往往事與愿違,不但不能教會孩子分辨對錯,還會帶來意想不到的負面影響。 就如武志紅老師所言:“嚴厲懲罰,是令人絕望的教育方式。” 嚴厲懲罰,不能杜絕錯誤 還記得曾轟動一時的藥家鑫案嗎?
他駕車意外撞傷行人下車查看,發現被撞的張妙看向車牌,因為害怕被記住會引致敲詐勒索,便揮刀將只是輕傷的張妙捅死,最后自己也沒逃過死罪。 柴靜的《看見》中,藥家鑫父母的嚴苛教育令人印象深刻: 幼兒園開始學鋼琴,學不會就用尺子狠狠打手; 和朋友玩,只要打架了,無論對錯他肯定要挨打; 考試沒考好,爸爸把他關到地下室,一星期不許出來。
不如父母意就被嚴懲,藥家鑫學會的不是不要犯錯,而是有事絕不能讓父母知道。
中學時,同學把他的頭往墻上撞,他怕父母打罵不敢說,只能逃避不上學。
不敢承擔錯誤,不懂處理后果,他撞人后的罪行在早年教育中,早已埋下伏筆。
藥家鑫被判死刑后,他父親說:我平時管教孩子過于嚴厲,令孩子在犯錯之后害怕面對,不懂處理,最終釀成大罪。 我們必須從死亡中有所學習,因為這里有血的教訓。 然而同樣的錯,不少父母仍然在犯,很多孩子為了逃避懲罰,付出慘痛代價:
南京9歲男孩,因撞碎學校玻璃,自殺前留下一張拼音和漢字混雜的字條:我知道要chen fa(懲罰),suo(所)以我跳lou(樓)了。
深圳13歲男孩因未完成寒假作業,老師要求其回家補寫,因害怕被責罰墜樓身亡。 這樣的新聞,一樁樁一件件,令人心碎。
捷克著名教育家夸美紐斯說:經常被嚴厲懲罰的孩子在犯錯誤時,往往選擇逃避,并出現過度攻擊的行為。 父母本想用嚴懲讓孩子畏懼后果,不再犯錯學會做好。然而,在極度恐懼之下,人的本能是竭力逃避,而不是思考如何改正。 孩子的思維本就不夠成熟,于是便有了那么多不理性、不惜付出生命代價犯下更大錯誤,來掩蓋小錯的悲劇。
用嚴厲懲罰來教育犯錯的孩子,代價實在太大。
犯錯不可怕,怕的是不當的懲罰 諾貝爾生理學醫學獎得主約翰·麥克勞德小時候是個頑皮孩子。一次,他突發奇想想要看看狗的內臟是什么樣的,便逮到一條狗殺了。
誰知,狗是學校校長的寵物,他驚恐不已。
校長怒不可遏,但還是強忍怒火問:“你為什么要殺這條狗?”
麥克勞德回答:“我想看看狗的內臟,看它為什么會跑。”
校長又問:“那你看到了什么?”
麥克勞德說:“它肚子有肝、肺、心……,腿有關節、肌肉、筋。它是靠筋來拉動關節動起來的。”
校長明白是好奇心驅使他做錯事,便想出一個別出心裁的懲罰方法,罰他畫一張骨骼結構圖和一張血液循環圖。
麥克勞德知道犯錯要受罰,便仔細畫好圖。校長看后,肯定他畫得很好,告訴他不能隨意抓小狗解剖,沒有再追究殺狗的事。
獲得諾貝爾獎后,麥克勞德多次談到那次懲罰。他說,校長沒有因一次犯錯,就把他看成一個為人兇惡、品行很壞的孩子,粗暴懲罰將他開除。
校長寬容的態度和有智慧的懲罰,有效阻止了錯誤行為,保護了他對解剖學的好奇心,也培養了他從事科研的重要品質:不怕犯錯,坦誠面對,勇于改正,主動承擔。 ▲約翰·麥克勞德 蘇格拉底曾說:世上只有兩種人不會犯錯,一種是剛出生的嬰兒,一種是已經死去的人。 教育家簡·尼爾森也說過:錯誤是學習的大好時機,如何對待錯誤比犯的錯更重要。 其實,就連成年人都難免經常犯錯,更何況是小小的孩子。
孩子犯錯不可怕,怕的是過分批評和指責,令孩子得不到包容與接納,不但無法坦誠面對自己的過失,更錯失從錯誤中學習和成長的機會。
父母對待孩子犯錯的態度,藏著孩子的未來 孩子犯錯后,怎么處理既能讓孩子不再犯錯,同時又讓孩子坦誠面對過失?
經典育兒暢銷書《SOS 拯救父母》中提到,孩子犯錯后通過適當懲罰來糾正是可以的,但是懲罰的必須“溫柔而有效”,具體有以下幾種方法: 自然后果法 自然后果,是當孩子做出壞行為后,接下來會自然發生的后果由孩子自己承擔。比如孩子總忘記做作業,父母不必責罵,而是讓他承擔被老師批評的后果。
去年12月,貴陽的一個公園里,一個8歲的小男孩四處翻撿垃圾。原來,男孩多次破壞學校公物,老師要求賠償。為了讓孩子知道破壞公物是不良行為,媽媽決定不幫孩子賠償,而是讓孩子檢討后,陪他一起撿垃圾賣錢來掙取賠償費用。 這位媽媽沒有責罵兒子傷害他的自尊,而是讓他承擔犯錯后的后果,讓他明白不能隨便破壞公物,這種懲罰的效果遠比苛責孩子要有效得多。
邏輯后果法 有時,父母不能允許自然后果發生。比如,孩子如果把自行車騎到馬路中間,會危及生命,不可能放任不管。這時,父母可以人為設置一些后果讓孩子承擔,但是這個后果一定是和孩子犯的錯誤相關的。
比如孩子總是喜歡亂花錢,就可以一周不給孩子零花錢;孩子出門總是亂扔垃圾,就可以罰孩子打掃一周家里的衛生;上文提到孩子總去馬路中間騎自行車,就可以懲罰他一周不準騎自行車。當然這種懲罰應該是和孩子商量約定好的,只有讓孩子感覺到尊重,才能心服口服地接受懲罰,反思自己的錯誤。 閨蜜的兒子是學校管弦樂隊的號手,喜歡參加各種音樂會。但孩子忘性很大,三番幾次忘記日期,媽媽買的票白白浪費非常可惜。閨蜜不想以拒絕買票為懲罰,扼殺了孩子的興趣愛好,便與孩子詳談。她表示非常支持孩子的興趣愛好,但不能認同他浪費的行為,希望他學會對自己行為負責。他們約定,如果發生類似的事,下一場音樂會的門票錢,就從孩子的零花錢里支取。幾次之后,孩子心痛零花錢,果然很少再錯過音樂會。
行為懲罰法 如果孩子犯的錯誤比較嚴重,一時間又不能讓TA承擔到和錯誤行為相關的后果,這種情況下,父母可以用適當的行為懲罰代替打罵,讓孩子記住犯錯會吃苦頭,下次不會再犯。
去年,一位美國父親對10歲兒子的懲罰,在微博上獲得很多網友點贊。 10歲的兒子在校車上欺負同學,男孩的爸爸認為孩子的行為屬于校園欺凌,性質嚴重,決定實施懲罰。他沒有打罵兒子,而是懲罰兒子一周內每天跑步上學,即使下雨也要堅持。而他一直開車緊緊跟在兒子身后,保障他的人生安全。后來,父親說,孩子已不再惹事,并愛上了跑步。 對孩子進行懲罰,最重要的一點是:父母無論采取哪一種懲罰方法,都要用接納、積極的態度對待孩子,不傷害孩子的人格、感情和自尊,讓孩子知道錯誤不是絕境,學會承擔責任,從錯誤中學習。 魏坤琳在《家庭教育寶典》中說:影響孩子成長的不是批評,而是錯誤的批評方法。世上沒有不愛子女的父母,也沒有故意犯錯的孩子。
為人父母,請謹記,孩子犯錯,懲罰是一種愛的手段,而不是目的;請別忘記,懲罰要寬嚴有度,才不會失去它應有的意義。
唯有如此,孩子才不會輕易被錯誤打垮,才能從挫敗中保持自我修復的力量,無論何時都能在錯誤中獲得智慧,完善自我,重新出發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