心 理 咨 詢 與 心 理 健 康 服 務 平 臺
心理咨詢來訪者須知發表時間:2017-09-27 10:41 1、坦誠 來訪者應向心理咨詢師坦誠地表露自己,把自己內心真正困惑或在咨詢過程中產生的問題、感受都及時地與心理咨詢師溝通,不必掩飾和偽裝,以便更快、更好地達到咨詢效果。 2、自愿 是否開始或終止接受心理咨詢都由來訪者本人決定,心理咨詢師只能提出建議,無權強硬要求。但隨意地終止給咨詢帶來的不良影響也由來訪者本人承擔。在咨詢過程中,若對咨詢方式或方法有異議,可與咨詢師進行必要的討論并修正。 3、自主 心理咨詢的理念是“助人自助”,所以咨詢的主角不是心理咨詢師,而是來訪者自己,應充分發揮自身的主動性,積極地面對、解決問題。 4、尊重 尊重心理咨詢師,來訪者必須提前預約咨詢師時間,并嚴格遵守。認真配合心理咨詢師的工作按時完成咨詢師布置的任務,把個人的感悟與改變有效地反饋給心理咨詢師。 5、平等 咨詢關系中雙方是平等的,心理咨詢師會像朋友一樣耐心傾聽來訪者的心聲,站在來訪者的立場上去感受其內心的世界。 6、耐心 來訪者的問題有些只需一次面談,有些則需多次,但不管來訪者的問題是什么性質,心理咨詢師都會耐心地傾聽。 7、避免雙重關系 心理咨詢師不與熟人、親友、同事建立咨詢關系,不接受咨詢師的禮物,且不在咨詢之外與咨詢者進行質詢性質的面談。 8、保密 來訪者的個人信息及咨詢相關問題不會被隨意討論,來訪者的信息登記表不會被帶出咨詢室之外的任何地方。但下述幾種情況除外:(1)來訪者出現自我傷害或傷害其他人的傾向。(2)來訪者的問題涉及法律責任。 |